时间:2017-12-1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点击上方蓝色字体“清流网”再点“   我局已安排城监大队聘请工人和机械,对三角尾老气枪厂宿舍区的垃圾进行了清理和整治,现该处垃圾已清理完毕。同时希望周边居民相互监督,不再将生活垃圾投放到固定垃圾收集点,以免再次出现此类现象。(清流县城管局于-9-:51回复)诉求编号:SM诉求标题:SM后续,已经在建第二层了诉求内容:清流县翠园后街天隆茶业后面私自打地基,准备违章建房。希望有关单位可以出面管一下。接到信访件后,我局城监大队人员会同住建规划部门到现场勘察,经查,该房屋手续齐全,并未进行违法建设。由于景鸿小区建设,造成其周边地基下沉,为加固地基,防止楼房下沉,县住建规划部门同意办理该房屋地基加固手续,对该房屋进行地基加固。(清流县城管局于82116:51回复)现在这个地方已经在建第二层了。县城管局的老爷门还有什么可以说的呢……。是不是要我们老百姓建一层反应一下情况。建一层反应一下情况一直到违章建筑完工……然后城管局就可以说已完工,管不了了。最终。我要是县城管局不管。我会把这一过程投诉到底的。回复意见:因三明市景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挖孔桩施工造成住户黄某房屋质量安全问题,年10月30日,三明市景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户主与其签订承诺书,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清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章,许诺围墙按原貌重建,待开发商翻建时,户主要求加高60公分,围墙基础负土以及加固,待开发商的工地、挡土墙及排污管做好后,开发商无条件重新灌浆加固。投诉人如有异议,可以到县住建局规划办核实情况。(清流县城管局于-9-:57回复)诉求编号:SM诉求标题:清流县文华小区“营养小吃店”扰民熏人问题依旧诉求内容:我于8月19日向贵平台诉求清流县文华小区“营养小吃店”扰民熏人问题,内容如下:“文华小区4幢楼下有一个叫“营养小吃店”的早餐店,近段时间来天天从深夜1点开始到天亮在他店后面违章搭建的棚下煮菜,因搭建简陋,隔音效果差,切菜、打蒜头、炒菜、开水的声音在夜色里显得非常大声,严重干扰了周边居民的睡眠。炒菜的油烟也没有经过任何处理,任由油烟飘散到周边人家里,很是熏人。在那个违章搭建的棚里做买卖,一是扰民熏人,二是不卫生,请相关部门解决为盼。谢谢了!”相关部门回复“接到信访件后,我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勘察,经查,业主黄某在清流县文华小区4幢楼下“营养小吃”早餐店店外占道经营,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而且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年8月23日,城监大队已派出队员上门做工作、沟通,要求其不得在店外占道经营,只能在店内经营,并规定其经营时间,不能影响到他人的正常生活;并向业主发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店主限期整改,禁止店外占道经营、噪音拢民和室外油烟乱排放行为。现店主已入店经营,并表示将按规定执行。(清流县城管局于082916:09回复)”非常感谢相关部门所做的工作。此“营养小吃”早餐店确实未在店面前占道经营,但在店面后搭建了一个棚,原来天天深夜1点起在这个棚里炒菜,扰民熏人,经过相关部门的工作后,厨具搬到了店内,也都在店内炒菜了,可是两天后,厨具又重新搬回店后面违盖的棚下了,只不过换了一个方向,由原来的横向变为纵向,时间由原来的深夜色1点推迟到了凌晨4点,扰民熏人现象部题依旧。希望相关部门劝说其将厨具搬回店内,在店内炒菜,并将油烟收集处理排入恰当位置,只要在店内炒菜,店内的隔音效果比在外面违盖的棚里好,就不会扰民,油烟收集处理了就不会熏人,周边居民就不会受其影响。再次感谢相关部门所做的工作,谢谢!回复意见:近日,城监大队已派出队员到文华小区“营养小吃店”进行了整治,要求店主规范经营,不得占道路经营,现店主已入店经营。(清流县城管局于-9-:00回复)

来源:三明市便民服务平台

↓↓清流人找工作、找房子、找顺风车点阅读原文!

赞赏

长按







































治疗白癜风的药
白殿疯去哪家医院好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qingliuzx.com/qlxhj/910.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