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好消息得和大家说说。 一个人渣判死了。 才一审判决,也让人长出一口闷气。 今年3月21日上午,杭州滨江某小区里,一男子薛某将女同学姗姗(化名)扔下19楼,随后投案自首。 随着案件审理,曝光出令人发指的细节。 谋杀发生在早晨。 姗姗在打电话。疑似打给自己刚刚认识的一位男性朋友。 平时姗姗的门都是反锁的,而他在隔壁房间窃听,一边偷听,一边妒火中烧,毁灭的欲望越来越升腾。 乘着姗姗开门,他冲进房间,反锁了门。他推搡姗姗,姗姗发出尖叫,但她一定没想到他要杀害自己。(如果有预防,也许她可以抓住门或别的物体,不被拖走) 薛某人高马大,一把将姗姗推到阳台上,抬起她一条腿,抱起掀过阳台。扔下。19楼。 十秒不到,一个花季少女就这样被杀害了。 姗姗另一个室友砸门问:怎么了? 薛某打开门,一脸淡定,说:我把她扔下去了。 扔……扔……扔下去了。 室友楞了几秒,尖叫着狂奔下楼。(后来再也没回去过,凶手被抓了也没再回去。可怜的姑娘估计要用好几年消化这样的噩梦了) 一个刚刚还见到的、天天一起上下班的鲜活的朋友,十秒钟,十秒,就变成了一具…… 1邪恶的不止于此一个姑娘被谋杀了,这是一起死亡悲剧。 而不止一家媒体,无耻地刊出死者美貌的照片,不打马赛克。刊出凶手照片,打了马赛克,同时,在醒目标题上写着:“海归男追女同学8年被拒将其从19楼扔下,称曾花4万元买礼物”…… 这些词联系在一起会引发什么样的联想,用脚趾头去想也能知道。 于是,新闻底下,近万条对死者的唾骂和嘲弄。 内容大致是: 拜金女,死了活该。 老实男一定是被逼急了。 谁叫你收人家礼物的? 你妈妈没教会你不能随便拿人家东西吗? 收人家礼物,脚踩两条船,这下,掉水里了吧? 玩弄男人的感情,玩出火了吧? 还有天理吗?!如果逝者是你的女儿、是你的姐妹,你作何想?别说点开新闻一看,各种“拜金”细节漏洞百出,就算是死者拜金,收了礼物,合租上占了几百块钱的便宜,所以?所以她就该委身一个渣男?不委身就该被杀?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默认契约? 角色对调一下,那些小鲜肉的粉丝,花钱看了戏,花机票接了机送了机,生日集资给买了烟火广告,几大万没了,小鲜肉不肯交往不肯献身不肯娶,是不是女粉丝有资格泼硫酸啊?!! 然并卵 同样一份媒体,就会把这样的女人写成花痴,神经病,变态,可怜虫。 更重要的是,事实是什么? 被泼了污水的死者家属,还有室友,在后来媒体的采访中,被迫出示了大量证据,自证自家女儿的清白。(要感谢红星新闻和四川手机报成为一股清流,公正报道了流言背后的事实,通常,死者无辜与否,根本没人让青春没有白癜风干扰白癜风传染人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