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1号)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清流县教育卫生所属事业单位年紧缺急需专业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号)文件精神,年计划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紧缺急需专业教师专项公开招聘教师12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年三明市清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紧缺专业)》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者年龄必须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年3月21日至年3月21日期间出生)。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福建省在编教师; 9.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报考要求 1.学历要求: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学位,且应聘专业与所要求专业一致。面试分数相同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优先录用。 2.专业要求: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专业要求,详见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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