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5/29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2月26日,清流县公安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清流县公安局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情况。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锋华,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晖,县局刑侦大队大队长罗凌斌,县委报道组、电视台、清流人家、清流网等新闻媒体及网络平台负责人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扫黑除恶,

我们是认真的!

发布会上,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锋华通报了清流县公安局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表明了公安机关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的决心和信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晖发布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办法以及县局专门拿出30万元作为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的专项奖励基金,呼吁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共同营造“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办理案件,营造全民参与、警民联手的社会氛围,与公安机关一起并肩作战,共同维护清流社会的安定稳定。新闻媒体记者纷纷针对此次行动的相关问题进行现场提问,县局扫黑除恶专项办的同志一一作了认真解答。

清流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了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积极性,请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举报内容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5.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6.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7.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8.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9.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10.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方式

群众发现有关涉黑涉恶的线索,可通过以下途经进行举报:

1、直接拨打报警热线进行举报;

2、通过拨打清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值班电话进行举报;

3、通过“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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