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5/14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三美股份公告编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32.4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万元,扣除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8,.95万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4,.03万元(包括预付保荐费用1,.00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1,.38万元、律师费用.53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35万元、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7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万元。年3月27日,主承销商长江保荐将募集资金净额,.60万元及用于支付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的募集资金4,.03万元,合计,.63万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第ZF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1、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年1月26日召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江苏三美1万吨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原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向,用于“福建东莹6,吨/年六氟磷酸锂及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新项目),并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东莹”)实施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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