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三明让你掌握最新三明新闻资讯。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 通报 01 清流县城建系统党委副书记黄绪仁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年至年,清流县沙芜乡原人大主席兼工会主席黄绪仁以虚列支付沙芜乡工会社会化职业工作者工资的方式,套取工会经费1.5万元用于违规接待。年12月1日,中共清流县纪委给予黄绪仁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款项。 通报 02 清流县嵩口镇政府出纳黄种燕违规报销面试培训费用问题 年1月,清流县田源乡政府原出纳黄种燕利用担任政府出纳便利,以差旅费名义违规报销其参加北京中公未来教育咨询公司面试培训费用元。年11月29日,清流县嵩口镇人民政府给予黄种燕行政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款项。 通报强调,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通报的案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做到不越雷池、不踩红线。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省委实施办法,充分认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节日期间相关工作进行认真部署安排,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扎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全县纪检监察机构要敢于担当,落实监督执纪的责任,紧盯重要节点,持续发力加压,对于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持续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清流县纪委) ▍信息来源:三明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本期编辑:BF 领导说了! 你点一个,小编的工资就涨五毛!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qingliuzx.com/qlxwh/5579.html |